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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揭秘:公墓里的产权谜团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4月07日作者:乌鲁木齐在线

公墓管理费,这是个被大多数人忽略的开销。记者调查发现,当前各地公墓管理费收费标准不一,价格相差悬殊。而伴随着墓地使用期限的到来,续费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,续费标准该如何制定成为摆在面前的新课题。

  记者调查多家墓地后发现,在公墓的使用权期限上,各地存在着很大的差异。最短有5年为一个期限,最长有70年为一个期限。

  目前我们国家大部分的公墓使用权还都在20年以上。山东20年,江苏30年,河南50年,上海70年等等。根据我国目前的殡葬管理条例,建议以20年为一个期限缴纳管理费。而到期续费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山东济南、青岛等地的墓园。

  青岛百龄园公墓近日在网上发布关于续收公墓管理费的通知。通知里写道:“百龄园1994年建园,根据客户档案记载,2012年底到期的占大部分。”逝者亲属应该从明年“五一”之后办理续费手续。于是有人问什么是墓地的使用权?对此,记着采访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刘国敏律师。

  山东电视台生活帮律师团特约律师、中顾法律网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刘国敏律师表示,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,所谓“20年”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,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,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,即可继续使用墓地。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,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,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,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。按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经营性公墓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20年。20年到期以后,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来执行管理费的收费。